广东整治风暴,大批药商面临吊证
▍来源:广东省食药监局 整理:遥望
节后,广东省首掀药品流通领域整治风暴!新的一年,药品经营环境整治,力度有增无减。
2月22日,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:结合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“回头看”,对2016年5月31日以来仍存在《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》(2016年第94号)规定的行为,严格按该文件要求从严、从重查处。
通知要求,对于审查结果不符合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的,应按规定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或提请省局撤销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》或吊销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,必要时应进行现场检查。
同时,广东省药监局还印发了《药品批发(零售连锁)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》、《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》和书面检查报告,要求辖区内所有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持证企业在3月底之前自查并填报上交属地市级药监局。
经赛柏蓝梳理发现,此次检查重点,是药品批发企业是否在药品采购、储存、销售、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,确保药品质量,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,实现药品可追溯。
另外,对于未按规定提交报告,拒绝、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、销毁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等情形的,应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。